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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生物专项发行招股说明书存在财务造假,华福证券因未忠实履行职责收到警告信。

11月14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该公告表明,原新三板挂牌公司江平生物科技的保荐证券公司华福证券在推荐江平生物科技2021年、2022年双向发行方面力度不够,公司未忠实履行认真核实江平生物科技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会发行申请文件的责任。我们无法及时发现江平生物定向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无法保证贵公司出具的推荐经营报告及对江平生物定向招股说明书的核查意见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厦门证监局公告称,上述行为违反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六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华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记入审慎档案的监管措施。
厦门证监局披露的处罚公告显示,2021年至2022年,江平生物及其子公司通过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虚假发货等方式,向客户虚构有机肥、巨型蘑菇草等农产品的销售业务,导致江平生物在2021年和2022年年报销售中分别虚增营业利润147亿元和1.52亿元。占公司披露营业利润的68.62%和64.87%分别于 2021 年和 2022 年实现。虚增的利润总额分别为5894万元和5691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和2022年已公布利润总额的130.43%和119.77%。

对此,厦门证监局决定对江平生物科技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夏江平、董事兼秘书吴凯、副总经理周建勤、董事黄志雄、财务总监黄培成处以合计126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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